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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将于26日开庭,姚策病情反复重回医院(2)

“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将于26日开庭,姚策病情反复重回医院(2)
2021-01-21 14:26:52 新京报

姚策躺在北海市人民医院的病床上接受救治。受访者供图

姚策肝癌责任划分或仍为庭审焦点

新京报此前报道,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其养母欲割肝救子,却发现与儿子并没有血亲。因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工作失误,造成两名产妇抱错孩子,当事人走上法律诉讼道路。一审法院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方面赔偿姚策及其亲生父母共计76万元,姚策及其父母后提起上诉。

1月21日上午,周兆成告诉新京报记者,尽管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与他们起诉金额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姚策对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还是非常认可的。特别是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了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在姚策患病上存在过错,按照一定比例对姚策治疗负责。“姚策之所以提起上述,他是想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推动我国立法提高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以及推动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将于26日开庭,姚策病情反复重回医院

姚策亲生父母与代理律师周兆成沟通案情。受访者供图

姚策提交给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上诉状显示,他对一审法官表示感谢,现在处于肝癌晚期的他认为,其身患肝癌主要由医院错抱引起,医院剥夺了自己出生至2岁半期间的最佳治疗时间,且若当年没有被错抱一事,其父母便会给他打乙肝疫苗。

姚策认为,一审判决未支持自己28岁之前的乙肝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此外医院承担后续治疗费用比例和赔偿等方面的责任较轻。姚策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第一项,改判被上诉人全额支付自己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60余万元。

此外,姚策还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第二项,改判被上诉人支付自己2岁半至28岁(肝癌之前)期间的治疗费用30余万元。

姚策亲生父母提交给法院的民事上诉状显示,请求法院改判被上诉人支付姚策及其亲生父母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80万元,以及改判被上诉人支付姚策亲生父亲误工费1万余元。

(责任编辑:李平书 C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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