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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二年三个月!山东淄博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案宣判

获刑二年三个月!山东淄博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案宣判
2020-12-17 17:34:43 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获刑二年三个月!山东淄博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案宣判

获刑二年三个月!山东淄博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案宣判

12月17日,淄博中院依法当庭公开宣判该市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案。被告人刘凯鹏犯宣扬恐怖主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刘凯鹏当庭认罪认罚,表示服判不上诉,检察机关不抗诉,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获刑二年三个月!山东淄博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案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月以来,被告人刘凯鹏向境外网站租用服务器,利用“手撕包菜”磁力网站源码,通过境外CDN服务商进行域名解析,创建具有CDN加速及隐藏IP功能的BTtuzi网站,并建立了包含涉暴恐音视频、淫秽视频等信息的数据库,供网民免费浏览、下载。2019年7月10日,侦查机关在BTtuzi网站采样提取了43部疑似视频,经鉴定均系淫秽视频。2019年8月24日侦查机关远程勘验发现刘凯鹏租赁的服务器数据库有疑似文件1220个,经鉴定其中1165个系暴恐音视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凯鹏作为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放任恐怖主义信息在其建立、管理的网站上宣扬,放任淫秽物品在其建立、管理的网站上传播,其行为分别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被告人刘凯鹏与直接故意犯罪主观恶性不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其有坦白情节,积极预缴罚金,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凯鹏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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