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刺死辱母者于欢的罪与悔
2020年11月18日上午11点半,得知自己减刑释放的于欢还没缓过神来,被送到了冠县高速路口,妈妈、姐姐、姑姑和姑父已在路口候他多时。
几个小时前,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定于欢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受到表扬奖励6次,决定减去余刑,提前5个多月被释放。
2016年4月14日,山东冠县女企业家苏银霞在工厂接待室被高利贷催债人员侮辱,目睹母亲受辱的于欢持水果刀刺向了讨债者,致使一人死亡,三人受伤。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五年,至2021年4月14日刑满。
其间,于欢家的其他人也因罪服刑。于欢的父亲、母亲、姐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继获刑三到四年不等。目前母亲、姐姐刑满获释,父亲还在狱中。
距离“刺死辱母者”的那个晚上已经过去4年多。提起自己的案子,于欢说后悔自己冲动触犯了法律,“现在回看当时,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对于我妈妈,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对于未来,于欢说,目前他想先适应社会,等春节后再做打算。
出狱第一个夜晚:只睡着三四个小时
11月18日中午,于欢理了发,剃个平头,洗了澡,买了一身新衣服,开始新的生活。
“现在买菜都是手机支付。”于欢想尽快熟悉环境,适应信息社会。他以前用的手机号,母亲在用着,那个号码收到了很多朋友、同学发来的消息,他还没来得及回复。
▲资料图。 文|柳宇霆 于欢出狱了。这是值得庆贺的时刻。 2016年4月14日,苏银霞、于欢母子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11名催债者限制人身自由,并遭受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等凌辱
11月18日,辽宁残疾按摩师于海义反杀入室行凶者一案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庭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于海义防卫过当,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于海义家属对于此判决结果不予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