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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监管,用上新科技(大江大河·关注长江禁渔③)(3)

水上监管,用上新科技(大江大河·关注长江禁渔③)(3)
2020-11-19 05:51:02 人民日报

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专项整治“零容忍”

今年7月,荆门市沙洋县公安局在调查中发现,当地少数村民趁夜间偷偷在已全面禁捕的长湖非法捕捞,渔获被销往邻近县市。7月20日晚,当地警方调集80余名警力收网抓捕,抓获11名刚上岸的非法捕捞人员,累计查获毛花鱼、鲌鱼、鲢鱼800余斤,收缴网具40余副。经鉴定,被警方收缴的网具中,大部分是禁用的小孔径刺网,对渔业资源有破坏性影响。

“总体而言,这些年来,执法部门打击非法捕捞的力度越来越大。”朱俊峰说,他从2015年开始从事打击非法捕捞的工作,当时在禁渔期非法捕捞十分猖獗,犯罪分子往往是集团化作业,成群结队使用电捕鱼工具等违法工具大肆捕捞,每次作案的渔获数量都非常大。而近年尤其是今年以来,随着打击非法捕捞力度不断加大,犯罪手段也不断升级。

使用非法网具、地笼等偷偷捕捞,虽然数量不大,但很多连小鱼小虾都不放过,对水生生物种群生长繁衍危害很大。

朱俊峰告诉记者,近年来,一些新的非法捕捞工具层出不穷,比如超声波诱鱼器、可视化鱼锚等,这些用上了现代科技手段的捕捞工具让非法捕捞人员作案更便利、对于渔业资源破坏性更大,也给监督执法带来了更大困难。

另一方面,随着禁捕退捕工作开展,长江上的正规渔船和涉渔“三无”船舶陆续被收缴。其中,各种类型的“三无”船舶因涉及多部门监管,存在种类杂、分布广、隐蔽性强、作业方式多样等问题,识别定性难度较大。

非法捕捞的作案手段在不断升级,各级执法部门也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多轮次、全方位联合执法行动。

近日,公安部、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通知要求,要在前期清查打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长江禁渔2020”二号集中打击行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排查线索,深挖积案隐案,彻查关联犯罪,依法从严惩治幕后组织者、获利者和背后“保护伞”,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

版式设计:沈亦伶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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