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王在清的落网,就像一枚巨石丢入暗潮汹涌的大海,在徐州官场掀起巨浪。一名当地的知情人士用“几家欢喜几家愁”,来形容当时的情形。
在王在清受审前,徐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德臣、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原局长李勇军、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局长马景伟、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副局长曹为民等警界高官,因充当“保护伞”已被立案调查。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发现,在王在清编织的“色情集团”中,李勇军、曹为民等警界高官是他最坚强的后盾。一声“军哥”“曹哥”加上购物卡、现金、奢侈品的加持,王在清的会所成了不合法的合法场所。正是在这样的关系网下,王在清在徐州打造了一个“色情集团”。
据司法机关查明,为寻求非法保护或获取非法利益,王在清先后向11名公职人员行贿财物价值200余万元,向8名金融机构人员分别行贿财物价值190余万元。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副局长,云龙分局原政委、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原局长,徐州市沛县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曹为民等4名公安局长,也因王在清断送了前程。
另经证实,徐州市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也与王在清有着不为人知的利益关系。方正华因帮助王在清谋利致使国家资产损失788万元,仅担任3年区委书记便落马获刑。
▲王在清经营的卖淫场所之一“七星会所”内景。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认公安局长做“大哥”
位于徐州市云龙湖景区的开元四季温泉会所,曾是徐州街知巷闻的会所。经营者王在清表面上是娱乐场所的大老板,实际上却是涉黑组织的头目。卖淫嫖娼、收容吸毒、聚众淫乱,表面看似光鲜的会所中,却是黄赌毒的藏污纳垢聚集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