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陕西一对残疾人领结婚证遭拒: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

陕西一对残疾人领结婚证遭拒: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
2020-07-30 14:04:56 华商报

原标题:陕西安康一对残疾人领结婚证遭拒,民政局: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

陕西一对残疾人领结婚证遭拒: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

经过亲戚介绍,家住安康汉滨区五里镇的张天(化名)与女朋友小蕊(化名)相处1年后决定结婚,办过订婚仪式后,7月29日,他们来到汉滨区水井湾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时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

陕西一对残疾人领结婚证遭拒: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

据张天父亲张先生介绍:张天1岁半时因为发高烧没有及时得到医治,导致成为三级残疾,大脑有轻微障碍,小蕊也因为3岁时高烧落下三级残疾,如今俩人都27岁,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却无法领取结婚证。

“这俩孩子虽然都有残疾,但是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没问题,女孩做饭、炒菜、擀面都做得很好,我们家都非常认可这个女孩子,小蕊父亲在她3岁时就去世了,这使她性格有点内向见生人不太说话,平时跟我们交流都问题不大,而且残疾也是后天导致,现在女孩都怀孕4个多月了,民政局却不给发结婚证,这让我们都很头疼。”张先生说。

因为无法领取结婚证,张天和小蕊只有无奈回家,父亲张先生又再次找到民政局工作人员,表明俩孩子无遗传疾病、生活可以自理,且已经做过婚前体检,符合结婚条件,希望工作人员能帮忙办理证件,结果再次遭到拒绝。

7月30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联系到民政局,工作人员称:“这俩人都有智力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规定无法登记,不管残疾是先天还是后天造成,女方没有表达其自愿结婚意愿,这根据婚姻法和民政厅的文件都无法为其办理结婚证。”

附加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条结婚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七条禁止结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华商记者李程

陕西一对残疾人领结婚证遭拒: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