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国安法生效后被捕第一人出现!
7月1日,“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后的第二天,香港一名黑衣男子在铜锣湾被警方查搜出“港独”旗帜,成为首个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被捕人士。
被捕男子及其“港独”旗帜
6月30日23时,“香港国安法”刊宪生效,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警务处将于今日(7月1日)成立国家安全处,专职处理相关工作。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此前报道,香港警方严正警告,香港警务人员7月1日实时执法,若发现有人作出挥舞“港独”旗等行为,警方即可采取拘捕行动,挥舞“藏独”、“疆独”及“台独”旗也会违法。
有关旗帜或口号,如涉及“香港独立”、“成立香港国”、“香港独立是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国”、“香港独立自强”,无论明示或暗示,也属违法。
“香港国安法”刊宪后,香港警方也增加了新的紫色警告旗。旗帜上,分别用中英文写到:这是警方发出的警告,你们现在展示旗帜或横幅,叫喊口号或其他行为,有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等意图,有可能构成香港国安法的罪行,你们可能会被拘捕及刑事检控。
港警今日首次举紫旗
正在街头执勤的“光头刘Sir”告诉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出示新警告旗是警方发出的警告。一旦有人作出的行为、叫喊的口号或其他做法,有分裂国家和颠覆国家等嫌疑,就有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可能因此被捕。
“比方说,如果我们接到一个情况,说在哪个地方出现类似行为,我们会先录影,然后向其出示警告旗帜,并告诉他们,你现在的行为涉嫌分裂国家、触犯’香港国安法’,希望停止违法行为,如果他们拒绝,我们将会对他作出拘捕。”
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并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刚刚香港特区政府网站发布新闻公报,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即日晚上11时正式生效。
今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刚刚,香港警务处发表声明称,将严正执行“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