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至2016年,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
2001年6月,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
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
张家慧资料图
检察机关认为,张家慧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家慧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家慧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张家慧出生于1965年3月,重庆市万州人,长期在海南省高院任职,2012年7月晋升副院长。
张家慧的前夫为刘远生,生于1966年,贵州道真人。两人在西南政法大学读书时相识,1990年1月结婚,2017年3月离婚。
上世纪90年代初,张家慧、刘远生夫妻双双来到海南工作,张家慧一直在法院系统,刘远生后因生意纠纷遭劝退下海经商。
刘远生资料图
2019年5月,“海南高院副院长夫妇屡被敲诈、威胁损失数亿元”“高院副院长的家族产业:资产超200亿”等网络举报引发热议。当月底,海南省纪委监委发布调查结果称,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刘远生涉嫌犯罪接受公安机关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