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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市长出庭 状告企业要求赔偿551万元(3)

法学博士市长出庭 状告企业要求赔偿551万元(3)
2020-06-08 00:08:00 北京青年报

在这次以市政府为原告的诉讼发生之前,也有过以省级政府为原告的诉讼。2019年7月,全国首例省政府作为原告诉企业的环境损害赔偿案执结,赔付金额高达5632万元。

法学博士市长出庭 状告企业要求赔偿551万元

2014年5月9日,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德”)营销经理杨峰非法将公司生产的102.44吨危废物废碱液交给不具有危废物处置资质的李洪生处置。

最终这些废碱液被李洪生直接倾倒到长江及新通扬运河,严重污染环境并先后造成靖江城区、兴化市自来水中断供水50多个小时。

对此,江苏省政府向事发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最终判令海德公司依法赔偿。

还有一个大背景

生态环境损害案的索赔权也写入了今年两会期间表决通过的民法典中。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而且,民法典还具体规定了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后,需要赔偿的损失和费用的名目,包括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除此之外,值得一说的是,杨青玖在5日出庭时说:“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原告和被告都生活在黄河之畔。”就这一案件来说还有一个大背景。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到黄河流域考察,并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表讲话。

习近平强调,保护黄河是千秋大计。而且他还具体提出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

《人民法院报》6月7日发文称,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这意味着黄河流域司法保护进入新阶段。

文中还提到,位于黄河流域的河南、甘肃、陕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法院已经先后出台专门司法文件,成立专门审判机构,探索黄河流域的司法保护制度。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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