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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大黑社会性质“套路贷”案宣判:主犯判无期(4)

北京最大黑社会性质“套路贷”案宣判:主犯判无期(4)
2020-01-15 15:36:02 央视财经

北京最大黑社会性质“套路贷”案宣判:主犯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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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文件设套公证员律师助纣为虐

那林国彬团伙实施“套路贷”犯罪的伎俩是什么呢?首先是精心选择作案对象。

北京最大黑社会性质“套路贷”案宣判:主犯判无期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二支队副支队长李国庆:他找的对象就是特定对象,要岁数大,家里有房,他在借款过程中先查选定对象家里有没有公检法司人员、有没有债务,所以说有的个别民警在这里头给他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庞笑天,原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林国彬犯罪组织的7名股东之一,占股7%。他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查询被害人户籍情况,如果发现作案目标家里有公检法司从业人员,会提示林国彬组织直接放弃。在后期暴力清房时,庞笑天也利用专业知识给林国彬团伙提供帮助。

锁定作案目标后,办理贷款手续时,林国彬团伙成员会把被害人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最大的坑也就在这里。

按被害人的意愿,他们只是以房抵押进行借款,并没有出卖房子的意思,正常情况下,他们只需要做一份赋予抵押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就足够了,但被害人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全权售房委托公证和解押抵押公证。

北京最大黑社会性质“套路贷”案宣判:主犯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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