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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做心肺复苏压断老太肋骨被诉:感到心寒

男子因做心肺复苏压断老太肋骨被诉:感到心寒
2020-01-03 09:00:42 澎湃

原标题:对话获判不担责施救者,2年前因做心肺复苏压断老太肋骨被诉

男子因做心肺复苏压断老太肋骨被诉:感到心寒

为救前来买药却心脏骤停的老太,沈阳康平县一名药店老板为其做心肺复苏。老太苏醒入院后发现12根肋骨被压断、右肺挫伤,反倒起诉药店老板,索要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近万元赔偿,并称伤残等级评级后还要追加赔偿数额。

近日,辽宁省康平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发生于2017年9月的民事案件作出判决。

法院查明后认定,2017年9月7日8时左右,72岁的原告因感觉头晕,到被告经营的药店买药,被告建议原告服用硝酸甘油片并给了原告一片,随后原告突然出现心脏骤停,被告对其实施心肺复苏进行抢救,原告恢复意识后,120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原告被诊断为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右肺挫伤、低钾血症,共计住院18天,医疗费6010.64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其中的5619.98元,自费390.66元。

对于老人心脏骤停与药店老板提供的硝酸甘油药物之间的关系,法院认为,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两者有关。

2018年11月,法院亦选取医疗专家召开听证会,专家咨询结论显示,原告是否服用硝酸甘油与心脏骤停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且被告不违反诊疗规范,不应承担抢救过错。

因此,法院综上判定,药店老板给老人进行心肺复苏造成肋骨骨折及肺挫伤无法完全避免,救助行为没有过错,不违反诊疗规范,无需对老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澎湃新闻记者留意到,老人住院后查出的低钾血症,可引发心脏系统的失常,严重者可发生心力衰竭,即心脏无法有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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