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益林填土竟是“毛垃圾”男子获刑
公益林种植完成一年后,竟然泛出阵阵恶臭?本月初,男子王某因在公益林种植过程中,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对其“追加”处罚,要求王某限期完成修复,并交纳保证金。
这片占地近两万平方米的公益林,就是王某倾倒垃圾的犯罪现场。2017年底至2018年初,王某在承接了公益林种植前的“填土堆高”工程后,受经济利益的趋势,并未使用清洁的土壤,而是用大量“毛垃圾”取而代之。
上海铁检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潘佳雯说:“原本王某以为这件事可以瞒天过海,但是没想到一年以后,公益林散发出阵阵恶臭,遭到群众举报。”
经查证,王某倾倒的“毛垃圾”中,建筑垃圾超六千多立方米、生活垃圾高达八千多立方米。经检测,土壤中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等多项指标超标,土壤受到严重污染。为此,在案件侦查同时,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会同相关行政部门,着手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案和修复方案。
上海铁检院公益诉讼部检察官徐嘉炜:在我们的组织下,犯罪嫌疑人王某和生态环境部门双方签订协议。根据要求,王某要在2020年2月29日之前,把污染垃圾全部清运处理完毕,并且对破坏的农用地进行恢复。同时我们还要求他先行支付了200万元保证金到政府指定账户,这个保证金的作用,就是督促他能够及时完成修复工作。如果他不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他的保证金将被优先用于修复工作。
检察机关通报,截至今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3件,比去年全年增加161%。其中,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和土壤面积1847亩、清理被污染河道48.51公里;针对售卖过期食品、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2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142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商户,依法处置。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政实习编辑:陆熠)
新华社海口12月12日电(记者王存福)海口市政府近期制定《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的通告》,明确海口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违者最高可罚10万元
原标题:垃圾分类捡到包 打开一看:7万现金!她选择...近日,浙江宁波北仑郭巨街道峰南社区东香茗园垃圾分类督导员孙优燕在工作时,捡到了一个装有7万元的手提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