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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犯狱内带伤身亡遭“强制火化”?家属希望查看完整监控(2)

2019年5月,东风监狱向家属出具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报告。报告显示,死者脑干部位脑膜结核侵及血管,发生脑干及大脑多发脑梗死,继发重度脑水肿、急性局灶性肺泡性肺炎,导致呼吸循环障碍而死亡。

对于这个尸检结果,陈晨和家属们并不满意。“2019年3月底的时候,监狱突然联系我,说4月12号对我弟弟进行尸检。我们没有同意。我们提出没有监控的情况下,检出来的结果肯定不准。后来还是尸检了,我们也对遗体上的外伤拍了照片和视频。最后第三方给出的尸检报告只对死亡原因进行了说明,并没有提外伤的来源。”

在陈晨提供的一份落款时间为2019年6月3日的《对黑龙江省东风监狱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异议》中,北青报记者看到,她认为第一次尸检程序不合法,材料不完整不充分,要求监狱方给出陈某涛死因和外伤来源的完整书面结论。

2019年6月,东风监狱向家属们出具了《关于罪犯陈某涛家属反映问题的回复》。回复中提到,陈某涛曾患有脑膜炎,身体状态较差,日常有走路不稳跌撞和摔倒现象。经过询问陈某涛工友、舍友,排除其尸表外伤是由体罚虐待或肢体冲突形成。

2019年7月17日,哈尔滨市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也向家属出具了一份《答复函》。关于陈某涛尸体上的外伤,《答复函》中显示,2019年7月11日,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针对外伤回函说明,一是尸体呈淡黄色革样化改变的七个部位为死后伤;二是尸体呈暗紫色或暗红色改变、皮下浅层出血的五个部位为生前局部受钝性物体作用形成的非致命性损伤,与被鉴定人陈某涛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三是尸体头部右枕部头皮内血肿系生前局部受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形成的非致命伤,尸体检验未见有颅骨骨折、脑内出血等,该血肿不能诱发脑梗死。此外,多名与陈某涛熟悉的罪犯证实,陈某涛入监后行动迟缓,常有自行磕碰现象发生,检察院也未发现陈某涛生前遭受他人外力打击或者虐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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