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供述,案发那几天,刚好碰上收入不好,心情也不好,这样他才到父母家去的。但到了之后发现父母把锁换掉,他觉得父母这样防着自己的儿子,令他十分生气。于是,一进家门他就开始砸。
图说:案发现场被砸坏的轿车。闵行检察院供图
他还说,虽然知道窗户下面是一片大概一米宽的草坪,旁边是小区的道路和停车位,如果丢东西下去,有可能会砸到行人和车辆。但是,当时在气头上,他就没想那么多,至于箱子里有什么东西他也不知道,就一股脑全丢了下去。
经审查发现,蒋某从14层楼的高度抛掷木质抽屉柜、手机、平板电脑和水果刀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落地范围为小区公共人行道以及路边的停车区域。同时,案发时正值下午5时许,为小区人流量较高时段和区域,发生严重人身伤亡后果的可能性极大,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另外,承办检察官还发现,该小区内曾出现过几次高空抛物。虽均未造成人员受伤,但此行为成为居民正常生活的安全隐患。
新华社贵阳7月6日电 题:高空坠物、抛物频发,“头顶安全”如何守护?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向定杰 杨欣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然而,高空坠物、抛物伤人的事件也呈多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