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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检检察长回应(2)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检检察长回应(2)
2019-11-12 13:35:55 东方网·纵相新闻

张军表示,正在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审议中应该会讨论到要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个问题。对于依法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建议设置专门学校予以矫正。破解行政诉讼执行难,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课题。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援助队伍应该越来越专业化,而不应该来源更加宽泛,司法机关正在采取进一步措施,让老百姓能得到较全面便捷的法律服务,法学院学生则可以通过实习,切实接触办案实际。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检检察长回应

近日,两起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0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未满14周岁的男孩蔡某将一名年仅10岁的女童杀害,因蔡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目前被收容教养。10月24日,四川省仁寿县一名15岁中学生用疑似砖头的硬物从背后猛击老师,致老师受伤倒地不起。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这是继2006年和2012年之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三次“大修”。

“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是否受到影响?”一位大三本科生提问。

张军回答,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反贪职能转隶以后不仅没有影响检察职能的充分行使,反而为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新的可能和更好条件,检察机关能够集中精力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由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与批捕起诉分开,更有利于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办案依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检检察长回应

(责任编辑:李平书 C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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