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不要赔偿,要他死刑
26日晚11时许,张某回到出租屋内,给妻子换上一件粉色外套,肩扛妻子走到车旁,将妻子放进车的副驾驶,系上安全带,开车一路向南走。
在位于渭南蒲城孙镇下寨村801库南300米处,张某将车驶入路旁的深沟。
张某说,当时车翻了,他从车内爬出,先拨打了110和120,又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120急救车最先抵达现场,从医护人员口中得知妻子死亡的消息。于是,他跟随120急救车来到医院。
张某的朋友告诉警察,27日凌晨1时许,张某给他打过电话,说自己和妻子出了车祸,要借钱。朋友找人去医院,见张某两眼通红,但情绪稳定。
1月28日,当警察找到张某时,他还坚称妻子的死是源于车祸。但很快,张某主动交代了一切。经法医鉴定,张妻系遏颈机械性窒息死亡,其身上的外伤均为死亡后所致。
经多次补充侦查后。10月8日上午,这起故意杀人案在陕西渭南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属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庭审时女方家属一度情绪激动,审判长曾多次强调法庭纪律。张妻的丧葬费由张某父亲承担,但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张某的岳父却说,“我不要调解也不要他赔偿,我要他死刑……”
张某的辩护人认为,张某属激情杀人,是在气愤的条件下作案,并非属于预谋杀人,且有自首情节,主动向警察交代了杀人情节,态度好,愿意认罪伏法,请求从轻处罚。控辩双方曾以“间接”还是“直接”故意杀人发表各自观点。
在被告人自我辩护环节,不善言辞的张某仅说了一句:“我忏悔,我向警察坦白了警察没发现的事。”
据悉,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