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规定,上述行为属于仿制人民币图样损害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这些“创意”同样涉嫌违法,
不可取!
“人民币”钱包
“人民币”小广告
“人民币”花束
此外,还有这些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将完整的人民币纸币故意剪成数段或者撕毁;
将完整的人民币纸币故意用烟火部分或者全部烧毁;
在人民币纸币上乱写、乱画;
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
熔炼硬币。
二、贮存假币
在买东西时,有时会收到假币。但如果你发现假币,一定要及时上缴给银行或公安机关。如果因好奇想自行收藏又或是使用就违法了。
三、拒收人民币
眼下,移动支付的普及化导致有些商铺拒绝使用包括人民币现金在内的其他支付方式,这严重影响人民币的正常流通,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