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严重的李萍,被送进了怀远县人民医院的重症医学科(ICU)。病历资料记载,李萍入院后的第5日——2018年2月15日凌晨,她已处于脑死亡状态,自主呼吸消失,生命垂危。
“告知家属随时有心跳骤停可能,患者家属表示理解,要求放弃治疗。”医师杨素勋在病历中记录。
杨素勋是怀远县人民医院ICU主任。他在李萍的“死亡记录”中写着:2月15日凌晨3:55,对李萍停用呼吸机,用手动呼吸球囊维持通气,平车送入江苏省一家医院的救护车中;停止机械通气后,凌晨5点,李萍心跳停止,“宣布临床死亡,开始行器官捐献”。
此后,李萍的肝脏和肾脏被摘取。
怀远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显示,打开李萍腹腔后,“肝脏缺如,残端缝合;双侧肾脏缺如,残端缝合。”
警方作出的尸检鉴定书还记载了李萍“捐献器官获取见证记录”,上面显示,器官获取5天后的2018年2月20日,北京一家医院在移植手术前对李萍的肝脏进行了病理检查;2018年2月24日,天津一家医院对李萍的双侧肾脏,也进行了移植前的病理检查。
在器官摘取的前一天,李萍的丈夫和女儿在一张“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名。但这张登记表后来引起了石祥林的怀疑。
李萍丈夫和女儿签名的《中国人体器官登记表》,上面的登记单位和编号均是空白,也未盖印章。受访者供图
红十字会:非正规器官捐献,是医生的个人行为
母亲死亡时,身受重伤的石祥林还躺在医院病床上。他一家住院治疗主要靠一个堂兄操心。
53岁的李萍重伤入院,家属被告知其脑死亡后放弃治疗,并在一份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名;被宣布临床死亡后,肝肾器官被摘除,家属获得20万“补助金”,但她的儿子石祥林却发现“捐献”有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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