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律师实名举报:新城控股涉嫌证券违规
7月7日,上海的严义明律师、江苏的范凯洲律师,向证监会举报控告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振华及其他新城控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提请证监会依法调查并追究其等法律责任。
举报信内容
怀疑新城控股高管涉嫌内幕交易
举报信称,7月4日,新城控股向上交所提交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新城控股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王振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免去董事长职务,但仍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据公开消息,王振华系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7月4日,新城控股股价开盘即跌停。根据媒体报道,新城控股众多中小投资者遭受了严重损失。
王振华作为新城控股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对自己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应予知悉,在其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之时,新城控股作为上市公司主体已知悉该重大事件。新城控股在王振华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前,即应立即通知新城控股有关人员及部门依法处理,新城控股至迟应在7月2日履行信披义务。但是,新城控股却在7月4日才向公众披露,应对受损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据媒体报道,7月1日至3日期间共有5起大宗交易。值得注意的是,5笔交易卖方营业部都来自宁波连续三天的5笔大宗交易,来自宁波的卖家们一共卖出187.6万股,成交额累计达7900万元,其中仅中国银河证券宁波柳汀街营业部一家就卖出155.6万股,成交额6500万元。
举报信称,我们有充分理由怀疑,新城控股有关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至少在7月1日即王振华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之前后,即已知晓王振华被刑事立案调查的事实,并涉嫌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窜通、进行内幕交易。
提请证监会调查并告知公众结果
两位律师提请证监会依法调查如下事实,并据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提请证监会在调查后,依法向社会公众告知查处结果。
1、在6月29日王振华发生违法行为事件及被害女童母亲前往上海后至30日晚报案前,是否与王振华及其家属中系新城控股高管之人员进行过商谈?王振华及新城控股高管是否会商过前述事件之后果及对新城控股之影响?
2、在被害女童母亲于30日晚报警后,王振华及新城控股高管是否知悉该报警?及是否会商过该报警之后果及对新城控股之影响?
3、在王振华于7月1日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前,王振华是否与新城控股高管是否会商过可能之后果?是否对新城控股后续管理等有关事务进行过会商及会商情况如何?是否对今后工作向各位高管作出安排?
4、如新城控股有关高管在7月1日王振华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前后几小时内已经知悉该情形,是否会商过可能之后果?是否对新城控股后续管理等有关事务进行过会商及会商情况如何?
5、根据《公告》,新城控股系于7月3日通知召开董事会并于当日召开董事会。董事会通知系由何人于该日具体何时通知?该次董事会的会议记录中是否讨论过应于当日(7月3日)即行立即披露?后决定于7月4日公告而非7月3日立即披露的原因是为何?
6、王振华、新城控股高管是否在6月29日违法行为事件后至7月4日开盘前与新城控股的有关股东、股民、贷款银行、债权人等以任何方式(包括通过第三人)进行过联系?联系的内容如何?
7、7月1日至3日期间共有5起大宗交易。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4度出现在卖方席位上,5笔交易卖方营业部都来自宁波连续三天的5笔大宗交易,来自宁波的卖家们一共卖出187.6万股,成交额累计达7900万元,其中仅中国银河证券宁波柳汀街营业部一家就卖出155.6万股,成交额6500万元。请贵会对可能存在的内部交易进行调查。
延展
上半年新城控股销售面积与金额双双增长
新城控股经历猥亵丑闻后,7月7日如期公告了2019年6月份及上半年经营简报。
从简报上看,今年6月份,新城控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295.49亿元,销售面积约253.35万平方米。2019年上半年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1224.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44%,累计销售面积约1049.52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35.50%。
原标题: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涉嫌猥亵女童 公司回应:正在核实7月3日下午,红星新闻从新城控股集团获悉,目前公司正在对董事长王某涉嫌猥亵女童的情况进行核实,稍晚将进行统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