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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惩治性侵儿童案件:"化学阉割" 判刑175年(4)

各国惩治性侵儿童案件:"化学阉割" 判刑175年(4)
2019-07-05 08:24:03 新华网

——有儿童性犯罪前科,出狱后继续汇报

地方政府层面,日本大阪府201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保护儿童免遭性犯罪条例》,是日本47个都道府县中首个出台类似法规的地方自治体。这一条例规定,对于居住在大阪府的儿童性犯罪前科者,在服刑结束后5年内,有义务向政府申报本人姓名、住址、年龄、联络方式、罪名、刑期等7项内容,违反不报者将被处以最高5万日元罚金。

韩国:《素媛》原型快出狱电子脚铐+一对一监视

韩国自2008年起实行电子脚铐制度,性犯罪惯犯、对未满13岁儿童实施性犯罪者等出狱后要戴上电子脚铐,便于警方掌握其动向。

但也就在这一年,发生了一起震惊韩国社会的未成人性侵事件——也是韩国影片《素媛》的原型案件。2008年12月,8岁女孩娜英(化名)被57岁醉汉赵斗顺强奸致残,情节之恶劣在韩国社会引起轩然大波。赵斗顺最终被判入狱12年。

根据韩国2009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10年1月1日起,20岁以上成年人均可在政府指定网站查阅性侵未成年人者的姓名、年龄、住址、照片、犯罪内容等个人信息。此后又追加一系列规定,禁止性侵者接近受害儿童住家、学校等。

各国惩治性侵儿童案件:"化学阉割" 判刑175年

影片《素媛》。图片:来自网络

另据2011年7月生效的法律,韩国法官可依照案情,对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成年罪犯处以“化学阉割”,持续时间不超过15年。这是亚洲国家首次引入这一惩治手段。“化学阉割”是指对性犯罪者使用控制内分泌药物或激素,以抑制其性冲动,但不会使其丧失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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