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儿童性犯罪前科,出狱后继续汇报
地方政府层面,日本大阪府201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保护儿童免遭性犯罪条例》,是日本47个都道府县中首个出台类似法规的地方自治体。这一条例规定,对于居住在大阪府的儿童性犯罪前科者,在服刑结束后5年内,有义务向政府申报本人姓名、住址、年龄、联络方式、罪名、刑期等7项内容,违反不报者将被处以最高5万日元罚金。
韩国:《素媛》原型快出狱电子脚铐+一对一监视
韩国自2008年起实行电子脚铐制度,性犯罪惯犯、对未满13岁儿童实施性犯罪者等出狱后要戴上电子脚铐,便于警方掌握其动向。
但也就在这一年,发生了一起震惊韩国社会的未成人性侵事件——也是韩国影片《素媛》的原型案件。2008年12月,8岁女孩娜英(化名)被57岁醉汉赵斗顺强奸致残,情节之恶劣在韩国社会引起轩然大波。赵斗顺最终被判入狱12年。
根据韩国2009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10年1月1日起,20岁以上成年人均可在政府指定网站查阅性侵未成年人者的姓名、年龄、住址、照片、犯罪内容等个人信息。此后又追加一系列规定,禁止性侵者接近受害儿童住家、学校等。
影片《素媛》。图片:来自网络
另据2011年7月生效的法律,韩国法官可依照案情,对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成年罪犯处以“化学阉割”,持续时间不超过15年。这是亚洲国家首次引入这一惩治手段。“化学阉割”是指对性犯罪者使用控制内分泌药物或激素,以抑制其性冲动,但不会使其丧失性能力。
原标题:对性侵儿童的恶人,这些国家都怎么治?在世界任何地方,性侵未成年人都是一种遭人唾弃的罪行。严惩罪行既是为了伸张正义,也是为了加强震慑。然而,这类恶行如何才能防得住?恐怕在哪里都是一道棘手难题。
原标题:受“网友”指示,美国女子杀害好友、性侵儿童还录下性侵视频日前,美国一名少女与“网友”同谋杀害了自己的好友。此外,她还受指示性侵了至少一名儿童,并向“网友”发送了性侵时录下的视频。
印度议会12月28日通过了《保护儿童免受性侵法》修正案,加强对儿童性侵者的惩罚。 据《印度快报》12月29日报道,该修正案规定,21种类型的对18岁以下儿童实施严重性侵犯的人最高将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