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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吵架后一方猝死 另一方要担责吗?法院这样判(3)

两人吵架后一方猝死 另一方要担责吗?法院这样判(3)
2019-06-14 10:50:47 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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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是保安主管,当天晚上,他在给小李分配工作的时候,两人发生了争执。据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赵建荣介绍,“告诉他要去哪个门去值班,小李对安排的工作不满意,两个人就起了争执。小王告诉小李说,你想去哪个门就去哪个门吧,然后小李就出去了。出去了之后,他自己坐着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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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小李是呼吸心跳骤停,心源性猝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小李的家人将小王起诉到法院,认为小李的死亡与小王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要求其赔偿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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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小李的家人陈述,小李有冠心病病史,一直在服用药物治疗。

法院审理认为,从当时的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双方只是用手比划,嘴上在争论,时间大概在五分钟左右,期间并没有发生任何肢体接触。虽然从时间上看,二人沟通工作事宜、与小李死亡的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葛景宏 CN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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