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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向1岁女婴泼麻辣烫 因怀孕不执行行政拘留(3)

孕妇向1岁女婴泼麻辣烫 因怀孕不执行行政拘留(3)
2019-06-13 05:42:11 大河报

警方通报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项城市公安局于事发当晚对任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因怀孕依法暂不执行行政拘留。

目前,经当事双方协商,加害方已向受害方先行支付医疗费用。项城市公安局已指派法医对杨某乐母女的伤情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杨女士处获悉,事发后警方积极处理此事,目前,孕妇一方给她们拿出了1万元医疗费用。“现在女儿背部、臀部都有伤,正在转往周口救治,俺家情况也比较差。”杨女士说。

收治女婴的周口港区(烧伤)医院副院长邹普功告诉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他从网上看到了女婴的事情,对此表示关注。“不管怎样,治疗孩子是第一位的,我们将竭尽全力医治女婴的伤情,并申请减免一定的医疗费用。”邹普功表示。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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