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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用弹弓打死朱鹮 分别获刑10年、8年(4)

两男子用弹弓打死朱鹮 分别获刑10年、8年(4)
2019-06-05 09:40:25 华商报

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

绥德县环保局被确认违法

2014年5月13日,绥德县环保局因五里店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在排查时发现,绥德火车站直接将生活污水排放到五里店水源保护区,对水源造成污染,遂于次日作出处理决定,责令绥德火车站立即停止向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水,并进行整改。

此后绥德县环保局向该县政府报告了这一情况,县政府就火车站排污问题与西安铁路局协商未果。绥德县检察院于2016年4月11日向绥德县环保局发出限期处理的检察建议,绥德县环保局书面回复称其对绥德火车站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擅自设置排污口的行为不具有行政处罚权,且已经依法履行了职责。之后县政府决定,将五里店水源保护区无定河河道上非法设置的排污口封堵。绥德县检察院认为火车站非法排污问题依然存在,环保局并没有按照检察建议要求进行处理,于2017年1月3日向绥德县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绥德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绥德县环保局对绥德县水源保护区内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行使除对排污口的拆除、罚款权之外的环保监督管理职责。对绥德火车站未经环保验收即运行,运行中存在未按环保要求进行污水处理,利用排洪涵洞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被告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大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环保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对毗邻水源保护区区域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防止扩大造成危及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出现。但被告怠于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故应当确认被告怠于履行法定环保监管职责违法。判决:确认被告绥德县环境保护局对绥德火车站等单位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水行为未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

宣判后,绥德县环境保护局不服,提起上诉。经榆林市中院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王波 CN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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