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男子出门遛狗不拴绳,被罚抄《限制养犬条例》写保证书
6月1日,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针对有狗证、但有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制订了整治办法:凡出门遛狗不牵绳、狗大便后不清理,首次被查到,将现场责令狗主人抄写《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并写保证书。
男子遛狗不拴绳
罚抄《条例》并物业备案
西安市公安局限养办负责人介绍,此次除了要求首次查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者罚抄《条例》外,还要求写保证书,并由民警登记其姓名、住址、电话,移送其所在小区物业办一份,共同监督。如果狗主人有三次及以上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将由警方组织狗主人集中学习《条例》内容,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金。
6月1日,公安莲湖分局限养办工作人员前往旭景名园小区宣传《条例》,并检查不文明遛狗行为。
上午8时许,该小区一位姓刘的男子出门遛狗不拴绳,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纠正其行为。该男子称外出买东西忘给狗拴绳了,下次会注意。经检查,该男子有合法养狗手续,民警罚男子现场抄写《条例》有关条款,并写了保证书。同时,登记了该男子个人信息后,警方留一份,该小区物业留一份备案,便于监督。
女子牵了三条狗遛弯
其中一只是大型犬
该小区的一名女士牵了三条狗在小广场上遛弯,被小区住户举报。经了解,其中一只小狗是该女士饲养的,另外两只据其称是朋友寄养的,其中一只边牧是重点限养区禁止饲养的大型犬。“我们在检查过程中,一个老太太路过时,狗都凑到老太太腿上了,她一个人根本就拽不住。”民警让其抄了《条例》写了保证书,登记了个人信息,限其三个工作日将另外两条狗牵离此地。
遛狗一定要栓上牵引绳,以防发生意外。最近,西安一小区怀孕的葛女士和丈夫在小区散步时,就遇到一条扑上来的狗,而让她想不到的是,随后发生的一幕更让她害怕。在西安蔚蓝花城七色镇小区,记者见到了葛女士。
在信访事项办理中 要有明责履责的“标尺” 失责问责的“利器” 才能更好地将信访工作责任压实压牢 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请关注最后一期 延伸阅读 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