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收监、未执行死刑、未有公开资料“服刑”成谜
据调查早在1994年,当时身为学生的孙小果,参与一起轮奸犯罪,于199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他却没有进过一天监狱。
有媒体在1998年的调查报道中写道:孙小果于1995年4月4日被批准逮捕,1995年6月则被取保候审,候到审判之后,也未被收监执刑,且至今未发现任何完整的合法手续;只是不久前办案民警在盘龙区看守所看见一张1997年3月27日办的保外就医手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
审判以后不收监,除非是两种可能性,一种就被判处了缓刑,或者管制这样的非监禁的措施,第二种可能因为健康的原因不适宜收监。否则正常情况下,通常法院在开始审判之前往往就会把嫌疑人扣起来审判,如果不是判缓刑审判,就应该直接收监执行。
躲过了第一次刑罚,孙小果并没有收敛,反而更为所欲为。1997年,本应该还在服刑的他,又涉及多起强奸案件。《中国法律年鉴(1999)》披露,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孙小果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孙小果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维持了原判。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按道理讲如果判处死刑,通常不说缓期两年执行,应该指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记者:现实是他还活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两种可能,一种可能就是说有人枉法,对死刑没有执行,第二种可能就是说他判的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云南高院可能是维持死刑判决,改判缓期两年执行,那是有可能的。
要想大幅度减刑,还需要一些外力。2008年,一个名叫孙小果的人,向国家申请了“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申请国家专利”,至今还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上看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