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发现我的股票账户出现异常、无法交易时,我内心很惶恐,我琢磨着可能是与新兴公司的事有关,但也不敢找以前的熟人求证,生怕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刚刚出逃深圳的几年,王雪飞整日提心吊胆,经常半夜惊醒。
“后来一直没人来找我,我就安慰自己说,‘公款只是从我的私人账户中存转了一下,两次挪用公款的时间都很短,而且钱一分不少地还回去了,应该不算犯罪。’”随着时间的推移,王雪飞的侥幸心理渐渐占据了上风。
然而好景不长。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党中央将追逃追赃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各成员单位、各省区市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一大批外逃腐败分子被缉拿归案。
暴风骤雨般的强力反腐大快人心,却让外逃多年的王雪飞闻风丧胆、再度陷入恐慌,每当听到警车鸣笛,王雪飞都以为是来抓自己的,惶惶不可终日……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属于挪用公款罪”办案人员郝长胜解读了刑法的有关条款。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王雪飞的案例启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勿以恶小而为之”。思想的滑坡,哪怕只有一毫,也足以让你内心戴上枷锁;触犯党纪国法,哪怕只有一次,也终须面对庄严的审判。
精准发力,追逃不止步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中央追逃办不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北京市、区两级追逃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发力,精准开展追逃工作。海淀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追逃追赃主办责任,成立工作专班,配齐精干力量,完善体制机制,厘清工作流程,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和力量,集中火力突破重点案件。
美国一名女会计近日因盗刷雇主信用卡9.3万美元(约合62.4万元人民币)被捕,她将这笔钱用于婚礼开销、提臀美容,还为新婚丈夫买了一辆四轮摩托车。这场风光婚礼举办后不久,东窗事发,新娘面临牢狱之灾。
“王某某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为个人之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某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回,故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