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这并非成都“孩子的院子”第一次发生事故。此前当地媒体报道称,2017年7月9日,“孩子的院子”园区开业第二天,就曾发生过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园区整改后才再度开业。
此外,北青报记者检索发现,今年1月1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成都市兰花楹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顾福宴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做出二审民事判决,该案涉及的正是2017年7月9日的那起事故。
判决书内容显示,2017年7月9日,游客顾福宴与其朋友一同到兰花楹农业开发公司经营的位于太平镇前进村3组148号“孩子的院子”游玩。顾福宴进入园区后爬上园区的“观光云梯”时,云梯突然倒塌致使顾福宴受伤。医学鉴定显示,事故造成顾福宴腰1椎体压缩性、粉碎性骨折,属十级伤残。
顾福宴表示,事故系涉事游乐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游乐设施的设计、焊接不符合国家标准,未按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无视多个主管部分多次下令整改的要求,在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擅自开业所致。
但园区方则辩称,游客入园时签署了《“孩子的院子”儿童乐园游园免责协议书》,已经明确告知“孩子的院子”的性质属于无动力自助游玩的儿童乐园,园区内所有设施的设立及开放对象为3到12岁儿童。“(顾福宴)攀登案涉云梯,明显没有尽到成年人应有的注意谨慎及警惕义务。”
一审法院认为,兰花楹农业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按照法律履行安全职责,聘用的游园设备设计人员和焊接人员均无相应资质,且案涉云梯处并未设立“禁止攀爬”等警示标志亦未有相关工作人员对攀爬人员进行劝阻,故兰花楹农业开发公司的辩解均不成立,兰花楹农业开发公司在本次事故中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此案一审判处兰花楹农业开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顾福宴人身损害赔偿金83175.53元。后成都市兰花楹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今年3月15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消息称,“关于顾福宴与成都市兰花楹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全部执行完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张雅
编辑/倪家宁
事故游乐园 开业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亲子园此前就曾发生事故,网上关于其安全性的差评很多。记者进一步调查还发现,有关部门早已勒令其停业,但一次次的整改通知,似乎一再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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