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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捉奸时奸夫逃走坠亡 法院判决无需担责

2019-04-28 10:33:32  潇湘晨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偷情坠亡,捉奸者要不要担责

担心被捉奸,从窗户离开房间时意外坠楼身亡,捉奸的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永州江华县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例,丈夫来到酒店捉奸,妻子的情夫躲到房间飘窗后意外坠亡,死者家属将夫妻俩告上法庭索赔。最终法庭驳回家属请求,判定酒店因窗台设置不规范担责5%。

2018年2月2日凌晨,永州江华县一家酒店12楼突然响起了急促的踹门声。不久后,酒店保安发现有人坠楼身亡。

两起事件因为一场“捉奸”行动联系在一起:丈夫发现妻子出轨找到酒店,房间内妻子的情夫企图从飘窗逃走,却不慎发生了意外。

日前,永州江华县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有意思的是,出轨的妻子和戴“原谅帽”的丈夫都成了被告,情夫家属将他们和酒店方一起诉至法院,索赔共计86万余元。

发现妻子酒店开房,带人捉奸

事发前,时年36岁的李浩(化名)正在永州道县做工程,通过妻子王娟(化名)的反常举动,他敏感地发现妻子有了外遇。王娟的情人名叫张成(化名),两人各自都有家庭,因装修时购买卫浴认识后,两人进行了交往。

2018年2月1日下午,李浩悄悄回了江华县,这一次他没有告诉王娟,晚上8时左右在王娟的店子门口守株待兔。

当晚11时左右,王娟与张成两人相约开房。见王娟动身离开,李浩尾随其后,发现妻子来到了一家酒店。记录显示,当晚11时12分,王娟到这家酒店开了房。

妻子的举动近乎印证了李浩的猜想,他选择给妻子打了个电话。王娟接完电话后,立刻返回家中。李浩继续开车跟随王娟,一直守在小区门口。王娟在没有看到李浩回家后,放下心来,又通过微信约张成,要张成开车来接她。李浩看到王娟上车后,再次跟随他们来到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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