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2日,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延长审查起诉时间15日。2019年2月28日,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陈宇提起公诉。
这一结果让陈宇一家怎么都无法接受,李玉说,“我怎么都想不通,我老公是在自己家里抓来偷东西的小偷,但是小偷因为身体原因死了,我们却要坐牢赔钱。”而且,在出事后,他们家的生意也处于瘫痪状态,“我不会开车,但是取货送货都要开车,我老公现在被抓进去,就等于家里的经济来源断了。现在,连基本的生活开销都快负担不起了。”
李玉还表示,2019年3月15日,在陈宇被第三次羁押后,李玉和陈炎就再也没见到过他。为了丈夫的官司,家境并不殷实的李玉给丈夫请了律师,而至今,律师也未能见到陈宇的面。
纠结
死者家属提出81万赔偿
两次庭前调解不欢而散
4月16日,黄兰和陈宇双方的家属在庭前民事调解会上第一次见了面。调解会上,黄兰的家属提出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丧葬费33228元,家属参加后事的合理支出10000元、死亡赔偿金692980元、被抚养生活费2513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共计811330元。”
对此,李玉表示,自己只能支付3万元丧葬费。而黄兰的家属则称最少也要给出诉讼状上6折的赔偿金。李玉没有接受。
4月25日下午,双方再次在庭前民事调解会上见了面。这一次,黄兰的家属将赔偿降到了20万元。而李玉则表示最多只能给6万元,“答应给钱也是因为他们家人死在了我家,我出于人道和同情才给的,说赔偿?我不承认。”
而陈宇的律师柳律师则告诉北青报记者,他认为黄兰家“没诚意”,所提出的赔偿完全超出了当地的标准,甚至想自己家里一点责任都不负。至此,两次庭前民事调解会都以协议未达成告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