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省委书记点名的“亿元巨贪”被判无期
在被逮捕三年多之后,十八大后首个被“双开”的省委巡视组组长、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原厅长刘向东判刑的消息传来。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张某某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刘向东已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无期徒刑,行贿者张某等人也均获刑。
“环保明星”
这个名字大家也许已经淡忘了,观海解局先来带大家复习一下。
刘向东,1955年出生,河北平山人,在山西大学中文系本科毕业后的第一个十年,他先后在山西电视台、山西广播电台当编辑、记者。第二个十年之后,刘向东走入仕途,先后担任太原市一国企天龙大厦总经理、党委书记,山西省外贸厅副厅长、山西省贸易厅副厅长,山西省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党组书记。
任职领域发生转变是在2006年。当时,在商贸部门任职超过17年的刘向东出任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调整为山西省环保厅厅长。
刘向东的名字开始频频见诸报道也是在环保系统任职之后,当时山西的大气环境和水环境都在全国排位倒数,“铁腕治污”是媒体给他的标签。
2006年10月12日,走马上任7个月之后,刘向东以公开信的形式“喊话”时任临汾市市长李天太,分析临汾造成严重污染的原因和所做不足之处。一位临汾环保系统的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说,公开信发表之后,市长“都拍桌子了”,第二天便下发相关文件,表示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治理整顿给临汾造成污染的钢铁焦化行业。
2008年10月,刘向东因在山西环境质量改善事业中所作出的接触贡献,而获得全球公益慈善联盟金质奖章;2009年12月,刘向东因大力推行环保新政,创造了多项全国推广的环保做法和经验,并一举甩掉山西环境污染全国第一的黑帽子而获得第五届中华环境奖。
他还将获得的奖金悉数拿出,在山西设立了山西环保奖,用于奖励为山西的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
“两面人”
这样一位“明星官员”是何时堕落?
2016年5月,阳泉市检察院依法对刘向东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阳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观海解局梳理起诉书发现,从担任山西省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开始,刘向东就是一个“两面人”。
在担任山西省供销社理事会主任期间,刘向东利用职务便利,在地产开发、承揽工程、职务任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陆续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729.5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
在担任山西省环保局局长、山西省环保厅厅长期间,刘向东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环保违法处罚、环保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还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上行为涉及受贿财物5844万元人民币、366万美元、160万港币和18万欧元。
刘向东的主要受贿对象为企业老板。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张某某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07年3月,张某为使公司焦炉延期关停,委托其朋友马某向刘向东提出请托,希望能延期关停。马某到山西省环保局的办公室找到刘向东帮忙,除了带来一份地方政府申请延迟关停这个焦化厂的文件,马某还把一个信封放在了刘向东的桌子上。
马某走后,刘向东打开信封看了看,里面装着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然后他就拿回家放起来了。2007年12月,在刘向东的安排下,山西省环保局下发了同意该公司焦炉延期关停的文件。
2008年4月左右,张某向刘向东提出办理山西致富煤焦有限公司焦化项目环评批复的请托,并送给刘向东现金100万元人民币。后经刘向东签批,山西省环保局对该公司焦化项目环评报告同意并予以批复。
担任巡视组组长仍受贿
2013年7月,刘向东出任省委巡视组一组组长。此后,山西省委统一部署了一轮巡视,刘向东任组长的一组巡视对象为吕梁市。
据媒体报道,在巡视过程中,他一面继续收钱,一面泄露巡视工作秘密,巡视结束后,吕梁市领导丁雪峰、张中生,曾在吕梁工作过、后相继晋升省委常委的聂春玉、杜善学、白云,以及曾担任吕梁市长、后调任忻州市委书记的董洪运接连落马。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11月、12月及2014年春节前,山西省委巡视组在吕梁巡视期间,时任省委巡视一组组长的刘向东分别收受了吕梁3名时任县委书记李某、郭某和闫某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好处,并承诺给予关照。
2015年3月,刘向东接受组织调查。12月3日,他成为了十八大后第一个被双开的省委巡视组组长。
家财数以亿计现金发霉变质
2017年12月,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刘向东受贿、巨额资产来源不明案起诉书。起诉书显示,截至2015年5月,检察机关查明刘向东家庭财产及支出共计约1.2亿元人民币、美元608.6万、港币728万、欧元56.6万,减去其受贿所得、家庭合法收入以及其他能够说明来源的部分,尚有约4535万元人民币、228万美元、568万元港币、38.6万欧元不能说明来源。
不过,观海解局发现,早在检察机关披露之前,时任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就已经透露了刘向东的受贿情况。
2015年5月,在一次“三严三实”专题党课上,王儒林曾谈到,“我们省的一位原厅长,2015年3月被‘两规’。从他身上、车上、办公室、住所、租赁的房屋等多处起获了巨额人民币,以及各类外币、银行卡、存折、黄金等等,光这些真金白银就有1.5个亿,还有大量字画、玉器、古董和多套房产。这些涉案金额不下两个亿。但他还找私营企业老板借车,车用一段时间他认为旧了,再找那个老板换新的,老板就再给他买新的。”
王儒林还说,这个原厅长,敛财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大小通吃,甚至在饭桌上公开以5万、10万、数十万的形式集体收受请托人的钱财。办案人员收缴他的赃款时,看到地上随便扔的成箱成袋的现金,上面落满灰尘,有的已经发霉变质。
数名山西官场人士确认,王儒林所说的“亿元巨贪”,正是刘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