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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巨贪被判无期:家财数亿 现金发霉变质(3)

2019-04-24 09:54:56  北京头条    参与评论()人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张某某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07年3月,张某为使公司焦炉延期关停,委托其朋友马某向刘向东提出请托,希望能延期关停。马某到山西省环保局的办公室找到刘向东帮忙,除了带来一份地方政府申请延迟关停这个焦化厂的文件,马某还把一个信封放在了刘向东的桌子上。

马某走后,刘向东打开信封看了看,里面装着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然后他就拿回家放起来了。2007年12月,在刘向东的安排下,山西省环保局下发了同意该公司焦炉延期关停的文件。

2008年4月左右,张某向刘向东提出办理山西致富煤焦有限公司焦化项目环评批复的请托,并送给刘向东现金100万元人民币。后经刘向东签批,山西省环保局对该公司焦化项目环评报告同意并予以批复。

担任巡视组组长仍受贿

2013年7月,刘向东出任省委巡视组一组组长。此后,山西省委统一部署了一轮巡视,刘向东任组长的一组巡视对象为吕梁市。

据媒体报道,在巡视过程中,他一面继续收钱,一面泄露巡视工作秘密,巡视结束后,吕梁市领导丁雪峰、张中生,曾在吕梁工作过、后相继晋升省委常委的聂春玉、杜善学、白云,以及曾担任吕梁市长、后调任忻州市委书记的董洪运接连落马。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11月、12月及2014年春节前,山西省委巡视组在吕梁巡视期间,时任省委巡视一组组长的刘向东分别收受了吕梁3名时任县委书记李某、郭某和闫某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好处,并承诺给予关照。

2015年3月,刘向东接受组织调查。12月3日,他成为了十八大后第一个被双开的省委巡视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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