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高考新方案发布,科目设置为“3+1+2”,有12种选择
4月23日下午,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新高考采取“3+1+2”模式
满分为75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要想高中毕业,需要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下同)、体育与健康1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应参加选择性考试。
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1+2”组合方式,即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
3 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
+
1
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物理历史
+
2
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
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录重要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