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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黄淑芬起诉原告赵勇律师

2019-03-20 19:47:41  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黄淑芬起诉原告赵勇律师

19日,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发起人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发微博称,黄淑芬将自己告上法庭。3月20日下午,黄淑芬代理律师李滨告诉北青报记者,岳屾山作为律师、央视法律专家对网友有高度的信任感,在转发视频时未对视频作出客观评价,没有表明视频内容有可能是虚假的,转发视频对黄淑芬名誉权影响巨大。李滨称,岳屾山律师成为被告,是黄淑芬走出追究不负责转发主体的第一步。下一步,黄淑芬还将起诉作家刘同、影视导演傅成等转发赵勇视频的网络大V。

“教科书式老赖”将原告代理律师告上法庭

岳屾山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是12日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传票,得知自己被黄淑芬告上法庭。岳屾山出示的起诉状中,黄淑芬认为,2017年11月22日,赵勇发出微博《发生车祸后的第776天》3小时后,有105万微博粉丝的岳屾山转发了这条微博,当晚即迅速形成全国性舆论关注的重大事件,原告个人隐私信息被大量传播,巨大的网络暴力接踵而至,原告被迅速冠以“教科书式老赖”称号,导致原告及女儿社会评价急剧降低,无法工作和正常生活。

“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黄淑芬起诉原告赵勇律师

黄淑芬在起诉状中认为,岳屾山转发的视频《发生车祸后的第776天》存在捏造、人设、虚假、夸大等问题。对此,原告黄淑芬要求,被告岳屾山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微博及侵权评论,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对原告的负面影响,恢复原告名誉,同时请求判令岳屾山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原告损失共计70万元。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份起诉状中,黄淑芬还将新浪微博一并告上法庭,认为其未履行审查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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