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国有林地变“私家庄园” 国土部门曾三次作出拆除处罚沦为“一纸空文”(2)

2019-03-20 18:12:26  央视新闻客户端    参与评论()人

举报人表示,“曹园”的建设过程中大量盗伐林木,毁坏性开发,造成国有林地和生态遭到严重破坏。里面还设有狩猎场,不少野鹿、野猪等野生动物被捕杀。

2013年,为调整风水,曹某在山腰筑起蓄水大坝,造出一个面积约1平方公里的人工堰塞湖。“水面上停放着游船,如果一旦溃坝,后果不堪设想。”

手续全无,经营者却称要搞“旅游开发”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黑龙江曹园”,出现了黑龙江曹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的官网。网站上展示了“曹园”内部建筑的照片,现已建成“三园一馆”,初步具备参观游览、休闲康体、餐饮住宿等功能。据悉,这里还将建设跑马场、高尔夫练习场等。

国有林地变“私家庄园” 国土部门曾三次作出拆除处罚沦为“一纸空文”

工商资料显示,黑龙江曹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6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曹波,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

为什么在国有林场里建设庄园?17日,记者向该公司负责人苏林芳进行咨询。苏林芳称,是为搞旅游开发,黑龙江省、市发改委都立过项。公司很早就申请改变土地性质,但这块林地归中农发集团管,土地的评估价格比牡丹江市高两倍多,所以没有办下来

国有林地变“私家庄园” 国土部门曾三次作出拆除处罚沦为“一纸空文”

△曹园北侧一处挖空的山体

相关部门:“曹园”不具备旅游开发条件曾勒令拆除

“曹园”的开发建设到底有没有得到许可?记者19日采访牡丹江相关部门,被告知,“曹园”无任何审批手续,完全是违法建筑。针对“曹园”搞旅游开发的说法,牡丹江市文化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称,“曹园”压根不具备旅游开发的任何条件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土部门曾对"曹园"的违法占地建设进行过3次行政处罚,虽然罚款交了,但违法建筑一直没有拆除。

国有林地变“私家庄园” 国土部门曾三次作出拆除处罚沦为“一纸空文”

据相关行政处罚文书显示,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2015年、2018年对“曹园”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处的违法占地面积分别是7000平米、5736平米、2367平米,按照每平米5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责令其自行拆除,罚款共计7万5千多元。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