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途客车上抢夺方向盘 这位乘客一审获刑三年三个月
《新消息报》讯(记者李辉)2018年12月18日,本报报道了李某某在高速长途车上抢夺方向盘被批捕的消息。3月11日,记者从灵武市检察院了解到,经该院提起公诉,灵武市法院以李某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当庭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李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2018年12月1日18时许,李某某乘坐宁夏天豹汽车有限公司客车从定边汽车北站上车前往银川,车辆行驶到青银高速高沙窝路段时,李某某将脚搭在其座位前的饮水机上睡觉,司机杨某某发现后大声制止要求其将脚放下去,似睡似醒的李某某在乘客王某某的提醒下,将脚从饮水机上放了下来。几分钟后,李某某脱掉鞋子再次将双脚搭在了饮水机上,司机杨某某再次高声要求李某某将脚放下,但李某某没有任何反应。随后,司机杨某某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走到李某某面前,抓住他的衣领进行训斥、警告,要求他不要将脚放在饮水机上,李某某当即表示自己喝酒喝多了,一夜没睡觉,太累了,在向大家表示歉意的同时将脚放了下来。车辆行驶了一段距离后,李某某左思右想,越想越觉得窝火:自己是乘客,司机怎么能这样对待他。一气之下,李某某上前抢夺客车方向盘,企图迫使杨某某停车理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司机杨某某措手不及,客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左右摆动。杨某某一边护着方向盘,一边用右手阻止李某某,同时踩刹车制动。其他几名乘客看情况不对,上前制止李某某的行为。杨某某紧急制动停车后,车辆直接横向停在了离路中央护栏大约两米的位置。几名乘客共同将李某某控制住后,同车的乘客向公安机关报警,杨某某继续驾车行驶至宁东服务区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某带走。1月15日,该案移送至灵武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记者从办理该案的检察官王忠平处了解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不要求必然发生伤害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足以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会被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行为人的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会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玻利维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24死15伤 新华社利马2月18日电 拉巴斯消息:玻利维亚西南部奥鲁罗省18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卡车在省际公路上与一辆长途客车相撞,造成至少24人死亡、15人受伤
央广网大连1月17日消息(记者张四清 贾铁生)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2019年大连市交通系统春运工作动员会议了解到,今年春运期间大连市道路客运量预计达830万人次,同比下降2%,为做好旅客运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