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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护母与人斗殴 检察院认定正当防卫不犯罪

2019-01-28 15:49:15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为护母与人斗殴

本报讯(通讯员黄河)作为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刘伟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先后拿小马扎、木棍、菜刀与他人“大战”,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机关日前认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刘伟的父母刘某、赵某在合肥市蜀山区经营一家家庭旅馆。2018年5月,王成、葛金娟夫妇在刘伟父母家楼下也开了一家家庭旅馆,两家多次因争抢客源发生矛盾。同年6月24日,刘伟母亲赵某怀疑葛金娟抢了客人,与葛金娟发生口角并打电话报警。葛金娟感觉自己受到了欺负,于是给老公王成打电话,称赵某到自己家旅馆闹事,并动手殴打自己。王成听后,于当日14时30分许,召集王俊、王友、王松等人来到刘伟父母家兴师问罪。王成等人在门口叫嚣,踢踹大门,刘某见来者不善,急忙发短信通知家人避一避。

见刘某闭门不出,王成等人悻悻离开。途经该小区楼下路边时,遇到正一前一后赶回来的刘伟和母亲赵某,王成夫妇便和王俊等人上前将赵某拦住并拳打脚踢,互拽头发。刘伟回头见母亲被人揪住头发,按在墙角,遂上前制止,没想到也遭到围殴。见对方人多势众,刘伟冲到楼里拿出一个马扎与对方对打。这时,刘伟弟弟刘震接到父亲电话也带人冲到楼下,与王成、王友等人互殴。王俊将刘伟手中马扎夺下后,击打刘伟的头部,导致刘伟血流满面。其间,刘伟从现场找来木棍、菜刀欲砍王成等人,被人夺下。

当日14时40分许,辖区民警赶至现场,将双方参与斗殴人员抓获归案,其中包括刘伟。案发后,双方达成谅解。经鉴定,王成、刘伟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王友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在仔细审查案卷后,发现刘伟接到母亲、弟弟电话返回小区,并未表示出要与王成一方斗殴的意思,而且刘伟在进入小区与王成一方擦肩而过,并未主动与王成等人接触或挑起事端,客观行为也未反映出刘伟有聚众斗殴或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刘伟得知对方带了很多人到家中闹事、砸门,作为家中长子回家看看是人之常情,且没有聚众行为。刘伟与王成等人打架,是在其母亲受到王成等人不法侵害的紧急情形下发生的,目的是阻止王成等人继续伤害其母亲,不能认为是基于聚众斗殴的故意与王成一方打架。

综合以上事实与相关证据,检察官认为刘伟的行为性质不同于其他参与聚众斗殴的犯罪嫌疑人,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不构成犯罪。在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提纲中,明确加以论证和说明。公安机关收到退查提纲后,经研究,决定对刘伟终止侦查。

2019年1月2日,王成等7名参与斗殴的人员被检察机关分别以聚众斗殴罪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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