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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称在线课程擅用“清华”商标 索赔300万(2)

清华大学称在线课程擅用“清华”商标 索赔300万(2)
2019-01-10 05:18:17 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据此,清华大学要求三被告即停止侵权,并在凤凰网首页、凤凰FM网站首页、凤凰FM应用程序首页的显著位置及《法制日报》显著位置持续刊登一个月声明,消除影响,同时赔偿学校经济损失等3106667元。

被告|路某及其公司和播放平台各执一词

面对清华大学的起诉,三被告当庭都承认从未获得清华大学的相关授权,但目前都已停止了侵权行为,但三家都认为清华大学的索赔数额过高。

至于为何广告中出现“清华”字样,路某及其公司和“凤凰FM”却各执一词。

“如果我不正当竞争,我肯定认,因为我也是清华的学生。”路某称,自己是2015年清华大学MBA毕业,因为录制的课程主讲人就是自己,所以说“每天听7分钟来自清华MBA课”就是听自己在讲课。路某表示,该课程共制作了100期,“清华MBA商学课”用在标题上的只有凤凰平台,而且是凤凰自行修改的,其提供的清华毕业身份只是描述性使用。

凤凰公司则称,本案中“清华”字样虽然在涉案课程标题中出现,但所用字体,与清华大学的“清华”商标使用的字体并不一致,虽然相似,但不构成“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凤凰公司代理律师称,“凤凰FM”页面中出现的涉案课程介绍,只有标题与主讲人介绍中出现了“清华”字样,且主讲人详情是由被告一、二提供的,在路某具有清华大学MBA相关履历背景的前提下,将标题定为“清华MBA商学课”也无可厚非。

此外,凤凰公司代理人还出示双方微信记录,证明课程的所有图片、文字均系被告一、二提供,凤凰从未对涉案课程的标题、推广文案或者其他文字、图片内容进行编辑修改。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路某的公司是一家商业知识领域知识付费服务提供商,涉事的该课程主要面向大众,100期,每期7分钟,对外宣传公司致力于帮助用户以碎片化的时间了解商业知识。

最终,双方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

文/北青报记者朱健勇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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