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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妈”技术信息遭泄密 缜密侦查锁定嫌疑人(2)

2017-05-11 22:06:57    人民公安报  参与评论()人

企业“内鬼”终陷囹圄

经讯问,贾某交代,他在老干妈公司任职期间,曾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约定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需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且不能从事业务类似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

但是,贾某从老干妈公司离职后失去收入来源,出于谋生需要,便主动应聘到一家食品加工厂,并使用假名“毛遂自荐”,称自己能改良水豆豉的工艺,在控制成本的同时还能提升口感。贾某经过3次改良实验终于取得成功,“改良问世”的水豆豉不仅口感和老干妈公司产品高度相似,单价还便宜了约2元钱。3个月的时间里,该食品加工厂生产了1000件水豆豉,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贵阳南明警方介绍,涉案千万元的金额,是经过专业的审计核算的。一方面考虑因商业秘密泄露导致市场占有份额的变化,对老干妈同款产品销量和去年同期的销量进行对比;另一方面还考虑了对生产线上专业设备的影响,最终经过核算,才确定了1000多万元的涉案金额。

根据刑法规定,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贾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本报记者 周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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