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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后成“定时炸弹”:被人办卡借贷(3)

2017-04-17 03:01:14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近日,刘先生重新找了份工作,老板打工资也需办理工行储蓄卡,刘先生只好每个月从老板那儿领现金。

4月6日下午,华商报记者陪刘先生来到工商银行铁炉庙支行,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刘先生名下确实有4张银行卡,卡里都没钱,且为异地办理,但无法显示具体开卡地址,办卡时间为2013年5月底至6月初。银行建议刘先生对这4张冒名办的卡做挂失处理,挂失后刘先生就可申请办理工商银行储蓄卡了。刘先生接受了这一建议,挂失了这4张卡。

随后,记者又陪刘先生前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影路营业所。刘先生在这家银行也有4张银行卡,开户地为安徽的池州市长江路支行、潜山县潜阳营业所、霍山县支行、池州市杏村营业所,开户日期同样为2013年5月底至6月初。而且这4张卡的账户均显示不正常,工作人员表示,“账户不正常”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涉及司法信息,另一种是有担保贷款等不良记录。刘先生想要销户,工作人员说,账户信息正常才可销户,不正常账户即使提交申请,系统也很难通过,而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能办理异地销户,刘先生只能去开户地办理。“这样可能会影响我的信用。”刘先生有些担心。对此,工作人员称,办卡时需本人签字留资料,刘先生可起诉开户银行审核不严。担心这4张卡存在不法交易,刘先生去西影路派出所报案,警方称达不到立案标准,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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