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目前,朝阳区东大桥路、北土城路299个路侧停车位4月底将实现电子收费。据悉,如逃缴的车主再次停车时,收费员的系统中将显示其逃缴记录,敦促其补交,否则车主将不能再次停车。
简化立体停车设施审批
车位供给不足,让很多车主感叹停车难。此次送审稿明确,本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并给予支持:政府可以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融集资金;对独立建设停车场的,可以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对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的停车场和随新建项目同步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可以给予一定的容积率奖励;对建设独立停车场和设置临时立体停车设施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送审稿对落客区建设提出了要求:新建的交通客运换乘场站、中小学校、医院及其他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当在项目用地内设置落客区,并与主体工程同步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在改建、扩建时,有条件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设置落客区。
【处罚措施】
损坏电子收费设备最高罚5千
在路侧停车方面,区停车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停车管理企业对道路停车进行专业化管理。购买服务费由财政承担。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对道路停车泊位内的停车实行电子收费。
擅自损坏、挪移、拆除道路临时停车电子收费设备设施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单位将有退出机制。比如其发生影响恶劣的服务质量纠纷、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擅自转租转包或挂靠经营、未按约定实行电子收费、考核不合格等行为,区停车管理部门可以终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