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方来英表示,这次改革目的是调整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由过去的3项调整成现在的2项,从制度设计上减少、遏制医疗机构在药品上获利逐利,使医疗服务更加规范。
据市卫计委测算,改革后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患者费用负担总体没有增加,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让百姓受益。
“我们可能更多的是通过制度设计,使医疗服务更加规范、过度医疗被抑制、不合理处方被抑制、药占比下降,这些获益可能比价格变化更为突出,反过来又会促使医疗服务成本降低。”方来英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