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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儿子强奸服务员母亲协助报警(2)

2017-04-07 01:31:50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公诉机关在今年3月15日以涉嫌犯强奸罪为由将刘某诉至密云法院。法院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根据在案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刘某案发时未见精神病性症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有受审能力。

被判强奸获刑5年

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要挟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刘某如实供述罪行,在对李某实施的强奸犯罪行为时属于犯罪中止,且被害人表示谅解,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根据刘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刘某在宣判时表示认罪伏法。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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