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这些女性犯罪嫌疑人大多为“两怀”妇女,即怀孕或怀抱婴儿。公安机关抓获这些犯罪嫌疑人后,一般只能在教育后放行。然而,隔一段时间,这些人又重操旧业,多次“进宫”后养成了对抗侦查的习惯,拒不交代自己的不法行为。其中有一名涉案妇女在3年时间内被派出所盘查、询问10多次。
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上海市公安机关抓获并收容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儿童31人,被利用、教唆实施盗窃的占87%,其中10岁以下约占81%,7岁以下约占60%。
跟女性犯罪嫌疑人一样,这些孩子的再次作案率也是居高不下。他们往往因为被收容抚养时间短,得不到有效矫治,出来后又被人利用。据悉,2014年以来,上海市收容的被利用实施盗窃的儿童中,两次及以上实施盗窃的约占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