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创新是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为推进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各地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意见就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形成有关工作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异地协作;积极扶持律师资源短缺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沟通协作机制。
记者:为了使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措施收到实效,如何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保障?
答:为保障律师顺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意见从以下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积极协调公检法机关落实律师会见通信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保障律师充分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办案工作需要。三是加大办案支持力度。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工商、人力资源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推动落实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相关费用免收缓收相关规定,为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便利。四是加强政策引导。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作为项目安排、法律援助办案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推动地市、县区加大这项工作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