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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卖房发现“被离婚” 中介称前员工造假

昨天,该案二审在市一中院开庭,张先生(左二)夫妇出庭。法院/供图

张先生在回龙观有一套房子,为了换学区房,两年前他通过中介将房子卖给孙女士。就在过户时,张先生却发现孙女士偷逃税款,因此他拒绝过户。孙女士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而张先生又提起反诉。一审期间,张先生意外得知,为避税他竟被中介“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张先生退还孙女士5万元定金。后二人均不服提出上诉,昨天,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

起诉

买家诉房主违约 房主反驳对方逃税

孙女士称,2015年3月,她通过怡然居客公司购买了张先生位于回龙观的一套房子,总价为134.5万元,随后孙女士支付了5万元定金。

同年4月1日,二人前往税务所办理缴税手续。可之后张先生却拒绝交付房屋,也拒绝配合她办理过户手续。孙女士认为张先生构成违约,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后续手续。

而张先生却称此事另有隐情。张先生一审时称,他和妻子名下有两套房,为了孩子上学才出售涉案房屋,卖给孙女士的房子属于“满五非唯一”,在合同中也有明确说明。

办理缴税当天,孙女士和中介先去了税务所,并准备好了全部资料,他在没有仔细查看的情况下在几份材料上签了名。办理缴税过程中,他发现实际缴税数额与应缴税费差额巨大。为求稳妥,他才拒绝过户。张先生认为,孙女士为逃避个税,在他发现真相后又进行恶意诉讼,是孙女士存在违约行为,因此不同意孙女士的诉讼请求。

反诉

房主发现被“离婚” 起诉索违约金

一审期间,法院向地税部门调取了相关材料,发现档案中有张先生的“离婚证”复印件以及一份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上面还有张先生的签字。对此,张先生称其交给中介的材料中并没有“离婚证”复印件,唯一住房承诺表中“离异”二字也并非其本人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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