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郄建荣
由环保部领导带队正在进行的今年一季度空气质量督查发现,一些城市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执行仍存在问题,其中,督查发现河北省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不够合理;河南省焦作市未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红色预警期间启动单双号限行等应急措施等。
《法制日报》记者在参加环保部组织的去年年末以及今年年初的跨年空气重污染督查中,就发现山东省济南市虽然发布红色预案,但是,也未执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法制日报》记者在随环保部督查组在河南濮阳市的督查中发现,政府以及多数企业都制定了空气重污染执行预案,并提出了具体的减排措施和减排量,但是,环保部督查人员到企业实地核查发现,被核查企业几乎都无法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减排目标。
“红色预警的减排效果只相当于蓝色预警。”在环保部今天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坦陈,一些地方的应急预案确实存在没有完全落实的情况。
赵英民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预案要落实,必须提高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文件上写的挺好,实际上不能落实,执行就会打折扣。导致的后果就是,看似都有了预案,也都进入了预警状态,但是没什么效果。”
他强调,预案落实首先是要有可操作性,其次是要有可核查性,一个企业,“你说你减了多少,怎么才知道你减了这么多,要有一种办法能查出来。”赵英民说,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每一个企业、每一个措施都要有可操作性和可核查性。
在他看来,只要有了可操作性和可核查性,再加上加大监督,应急预案执行的效果就能达到设计的效果。“这是当前的一个重点,也是环保部部领导带队下去督查的一个重要目的。”赵英民表示,环保部对京津冀等区域18个城市正在进行的空气质量督查,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检查各地空气重污染预案是否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