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国内无人机监管略显苍白 战机曾升空拦截“黑飞”(2)

最严重的是去年成都双流机场上空曾经发生的一次无人机入侵。这次无人机入侵造成双流机场东跑道关闭了一个多小时,55个航班不能正常起降。

对于无人机入侵,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曾专门发布了一份《关于重申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计划申请的函》,称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行事件频繁地发生,严重干扰了国家空防警戒系统正常秩序,造成国家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重大浪费,也对国家重点要害部位防护、首都日常防空、军民航飞行 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按照国内的相关规定,严格来说,中国的空域都归空军管理,民航班机和运输机都只有在向空军申请后,才能获得部分固定航路和航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明确规定,空军负责全国的飞行管制。依据职责分工,民航担负航路、航线及民用机场终端区的空中交通管制工作。民航相关当局要为通用航空器、机场及从业人员进行认证管理,但通用航空器飞行所需使用航线和空域资源由军队相关航管部门审批。

那么民航局对无人机的规定是怎样的呢?2013年11月出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指出,在视距内运行的空机重量大于7千克无人机、在隔离空域超视距运行的所有无人机以及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小于等于116千克无人机的驾驶员都需纳入行业管理;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大于116千克的无人机则全部纳入民航局管理。在视距内飞行的微型无人机(重量小于等于7公斤的微型无人机,飞行范围在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范围内),无须证照管理。除此之外,在室内飞行的无人机,以及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无须证照管理。

2014年4月起,民航局将在视距内运行的空机重量大于7千克及在隔离空域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管理授权给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2016年7月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中再次重申,空机重量在4千克以下、起飞重量在7千克以下的无人机,由无人机驾驶员自行负责飞行,无须持有任何证照。

有航空专家认为,这一规定难免会让人钻空子。如果有人操纵这类无人机飞入禁飞区,很难在事先进行阻拦。

无人机频频闯祸,尽管尚未酿成无人机与飞机相撞等重大事故,但安全问题是头等大事,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无人机不能无人管。面对目前国内无人机监管略显苍白的现状,业内专家呼吁,无人机监管要有前瞻性,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监管系统。面对无人机的爆发式增长,监管应当比无人机先起飞。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