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外省入沪烟花爆竹
尽管广大居民已经知晓本市外环内禁燃以及必须到指定销售点购买的规定,但仍有少数居民存在侥幸心理,悄悄捎带少量的烟花爆竹入沪。近日,宝山交警支队洋桥检查站查获多起市民从江苏浏河等地夹带烟花爆竹入沪的违法案件。
宝山罗店地处郊环外,与江苏浏河仅一桥之隔,不少家住罗店地区的居民因为离中心商业区远,反倒会选择跨省去江苏置办年货,有的会顺带买一些烟花爆竹回来。小年夜前一天,罗店束里桥的周阿姨坐着“沪浏快线”去浏河采购了不少年货,并在当地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买了两个“大蛋糕”和三捆“高升”。回沪时,周阿姨乘坐的公交客车在洋桥检查站入境时被宝山交警拦了下来。通过教育规劝,周阿姨表示愿意配合民警把这些烟花爆竹交给警方处置。
“周阿姨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而且又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万一发生意外后果很严重”。宝山交警支队洋桥检査站站长朱慧说。
据宝山警方介绍,今年1月以来,洋桥检查站已经査获并规劝此类案例三十余起,全部得到居民的配合上交,目前已经收缴各类烟花爆竹97件。在此,警方提醒入境市民,即便是在外省市通过正规销售商家购买的烟花爆竹,也不可以私自携带入沪,对于非法运输、储存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司机迷路进上海烟花被查
1月24日上午,金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沈海高速(沪浙)检查站民警在对入沪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查获12箱烟花爆竹,在调查中发现司机原本是应该在浙江境内行驶,结果因为走错了路经过检查站时被民警查获。
7时50分许,金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沪浙)检查站对一辆浙江牌照的入沪SUV 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装满了物品,并且用布遮得严严实实。民警就叫驾驶员把车门打开,结果发现里面全是烟花,经清点总共有12箱。
经派出所民警审查,驾驶员宋某交待了其从浙江海宁购买烟花爆竹后,准备运输到浙江嘉兴进行销售,结果当天6点半从家里出来,走错了高速公路,开到了上海沈海高速公路检查站。
民警告诉记者,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而驾驶员宋某无危险品运输资质许可,其车辆也并非运输危险品专用车辆。目前,驾驶员宋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12箱烟花被依法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