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某某的交代,从2014年初开始,他以每吨2000元至2500元左右不等的价格从张某手上收购一次性输液袋(瓶),然后以每吨2200元至2800元左右不等的价格卖给生产塑料颗粒的加工厂,加工厂生产出来的塑料颗粒通过塑料市场和网络销售到全国各地的塑料制品厂家。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医用的一次性输液袋(瓶)制成的塑料颗粒主要成分就是聚丙烯和聚乙烯,是制造塑料制品的重要原料。这些塑料颗粒经过再加工,甚至还成为了一些黑心厂家,用来生产仿冒知名品牌的塑料玩具、餐具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产生的临床废物、医药废物及废药物、药品等医疗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毁型等预处理和处置;无能力处置的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控制标准的,必须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违反规定随意处置医疗废弃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将有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