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存入号称“利息比普通银行要高”的农民资金合作社,然而,在取款时却被告知“钱取不出来”。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多位农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存入当地一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钱,就遭遇了上述困境。
淮阴区渔沟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方面回应称,由于资金链断裂,目前有330多户共计1300多万的存款存在周转难题。此事已引起淮安市淮阴区政府的关注。
目前,淮阴区金融办、区委农工部、区民政局等部门已介入处理该事件。预计下星期将有一部分资金到账,返还给农民,同时,官方还将对该合作社进行规范整改。
4月份开始,300多户农民取不到钱
民政局为淮阴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012年版)
孙开昌是渔沟镇蒋桥村的村民,几年前,他被告知镇里的资金互助合作社可以存钱,“利息比普通银行要高”,一万块钱存满一年可以拿到950元。考虑到家里的钱闲着也是闲着,在看过该合作社由民政局颁发的资质证书后,他开始试探性地往合作社存钱。
“最开始存个一万,存取了几次之后发现没问题,就开始越存越多。”孙开昌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他已经有14万元左右在该合作社里,这差不多是他的全部家底。
今年4月,农村要耕种,孙开昌开始购置耕种原料,便想到去合作社里取一笔钱。“他们说没有钱,取不出来,要等一段时间。”
但事实上,到今天为止,孙开昌已经前后找了合作社不下10次,每次都空手而归。
同样遭遇的还有朱良善,他对记者说,去年看到区政府、农工部等领导为该合作社专门开了个加强管理的会议,心想“政府都出面了,这合作社应该可以相信”。于是就存进4万元,到如今,也是分文难取。
“合作社负责人说是资金断链,老板拿钱去搞开发了。”
记者日前采访到该合作社负责人季祝安,他说,合作社的资金周转不过来,目前约有330户的农民拿不到钱,总计1300多万元。
合作社资金链断裂,亏空难补
淮阴区渔沟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其业务范围主要是该镇及其周边的借贷。成立之时,有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季祝安说,该合作社属于私人经营。
季祝安对记者说,合作社今年4月份就取不出钱了,因为资金链断裂。
“老百姓存钱,我们给的利息比较高,但贷出去的钱没有及时收回来。有的企业借了我们的钱就跑路了。”季还说,合作社在做借贷业务的同时还经营一些投资,比如,几年前在宿迁泗阳投资几千万开发房地产,但现在还没有多大回报。
如此一来,放出去的没有收获,储户又要提现,几经累积,资金链自然断裂。
目前,淮阴区政府金融办、区委农村工作部、区民政局已经介入该事件处理调查。
“四不象”的合作社,监管乏力
2006年12月,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条件的政策出台。该政策允许在农村设立三类新机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便是其中之一,它成为农户应对资金调剂的一种自发的新型融资模式。
根据2015年11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要在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该《指导意见》还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应当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不得作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登记。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不过,淮阴区委农工部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种种原因,涉事合作社并未在工商部门登记,而是由民政局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它不算真正的合作社,而同时它开展的又是资金存贷业务,属于银行业的范畴,然而由于没有金融许可证,又不是真正的银行。”该负责人说,“四不像”,是多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普遍存在的状况。
而这,给监管合作社造成了麻烦。“既不能像合作社,也不能像银行一样去监管它。”也就是说,一般对合作社或银行要求的“资金存贷比“、“资金充足率”等监管标准在合作社身上变得乏力。
“我们只能做到提醒它,不能因为它资金出现问题而责令停止它的业务。” 上述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这类资金合作社该由哪个部门监管也模糊不清。
淮阴区委农工部上述负责人说,农工部属于业务指导单位,民政局是负责颁证的,既然有资金交易又牵扯到金融办,“不是一个部门能监管好的。”
不过,上述状况似乎即将得到转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江苏省最近正在尝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转籍”,即注销原民政局颁发的执照,然后到工商部门重新注册登记,转籍之后将由工商部门主导监管。
记者联系到淮阴区民政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即将对渔沟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进行“转籍”。
“但存在一个问题,合作社必须规范化以后才能转籍。”淮阴区委农工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而规范化则可能意味着清算、解散。
“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启动清算解散程序,因为那样最终受到损失最大的是老百姓。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尽可能保住老百姓的钱。”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
原标题:江苏一农民合作社资金断链 300多户农民取不到钱